這次為了帶全家大小一起去旅行真是考倒我了~因為好的旅館或飯店難找,還好朋友

介紹了我這間(皇家克里夫集團皇家克里夫海灘露台飯店 (Royal Cliff Beach Terrace Hotel by Royal Cliff Hotels Group))真沒讓我失望~在這不僅住得舒服,服務人員都相當親切真

心覺得讓我有種賓至如歸的感覺,而且設備完善價格也公道,所以想介紹給各位參考一下

以下是 皇家克里夫集團皇家克里夫海灘露台飯店 (Royal Cliff Beach Terrace Hotel by Royal Cliff Hotels Group) 的介紹 如果也跟我一樣喜歡不妨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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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描述:



關於皇家克里夫集團皇家克里夫海灘露台飯店









簡介









位於風景優美的帕塔納克山地區,從皇家克里夫集團皇家克里夫海灘露台飯店可俯瞰芭達雅,是享受觀光, 海灘, 浪漫的絕佳選擇。 這家飯店離市中心僅隔3 km,方便遊客外出。 這家現代化飯店比鄰皇家Varuna遊艇俱樂部, Bali Hai碼頭, Antana按摩等熱門景點。

皇家克里夫集團皇家克里夫海灘露台飯店的一流設施和優質服務能確保提供客人一個愉快的住宿。 飯店內能享受到所有房型皆附免費WiFi, 24小時保全,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 傳真機, 紀念禮品店等一系列頂級設施。

5層樓的建築裡提供89間別緻客房,舒適的布置讓人有如家般的體驗。現代化的貼心設施,如平面電視, WiFi, 免費WiFi, 禁菸房, 空調,在特定的房型中提供,旅客可需求選擇最合適的房型。 飯店內的小船, 瑜珈室, 專用海灘, 健身房, 桑拿三溫暖是忙碌一天後放鬆身心的理想去處。 入住皇家克里夫集團皇家克里夫海灘露台飯店是來芭達雅旅遊的明智選擇之一,飯店氣氛閒適,遠離喧囂,非常適合放鬆身心。







全部展開







收起



















服務設施摘要











網路









  • 所有房型皆附免費WiFi







  • 公共區域WiFi









交通









  • 代客叫車服務







  • 停車場







  • 機場接送







  • 接駁服務









健身休閒活動









  • 瑜珈室







  • 健身房







  • 桑拿三溫暖







  • Spa







  • 按摩







  • 蒸氣室







  • 遊戲室



  • 推薦






泳池與戲水設施









  • 室外游泳池









水上運動









  • 小船







  • 專用海灘









陸上運動









  • 網球場







  • 壁球室







  • 桌球









孩童相關









  • 兒童遊戲區







  • 兒童娛樂室







  • 兒童游泳池









餐飲服務









  • 24小時送餐服務







  • 送餐服務







  • 餐廳







  • 咖啡店







  • 池畔酒吧







  • 酒吧









寵物









  • 可帶寵物









清潔服務









  •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







  • 送洗服務







  • 乾洗服務









客戶服務









  • 郵寄服務







  • 快速入住/退房服務







  • 可寄放行李







  • 保母/托兒服務







  • 報紙







  • 旅遊行程







  • 禮賓服務









住宿內設施









  • 紀念禮品店







  • 無障礙友善設備







  • 配有無障礙協助設備







  • 家庭房







  • 花園







  • 電梯







  • 美髮沙龍







  • 商店







  • 吸菸區







  • 公用交誼廳/視聽室









健康與安全性









  • 24小時保全







  • 24小時前台服務







  • 保險箱







  • 門房









商務與貨幣服務









  • 影印服務



  • 酒店




  • 傳真機







  • 印表機







  • 附設ATM提款機







  • 外幣兌換









可使用語言













全部展開







收起

















政策











2016年12月31日房價包含晚宴費用(Gala dinner),任何額外住客將加收額外費用。





孩童收費標準&加床規定





















嬰幼兒0-1歲



在不加床之情況下可免費與大人同住。【提醒您】嬰兒床可能會需要付費使用。



孩童2-11歲



在不加床之情況下可免費與大人同住。









  • 住客超過11歲將依照大人標準收費。


  • 提醒您: 加床規定依房型而異,請以各房型的「房型說明」為準。








請注意:若單筆預訂超過5間客房,可能會需要遵守其他相關規定以及符合額外的要求。



旅館





全部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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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入住資訊











上網收費: 0 USD





停車費(單日): 0 THB





到達機場時間(分鐘): 120





前台服務時間至: 11:55 PM





客房室內電壓: 220





客房總數:強力推薦 89





早餐收費(適用未附早餐房價): 700 THB





最早可辦理入住的時間: 02:00 PM





最近裝修年份: 2014





最遲可辦理退房的時間: 12:00 AM





樓層總數: 5





機場接送服務價格: 3500 THB





禁煙房/禁煙樓層: yes





距離市中心: 3 km





距離機場: 135 km





酒吧總數: 3





開業年份: 1973





餐廳總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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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錢旅遊











商品訊息簡述:



旺報【陳瑞珠╱諮芮勞務管理公司總經理】

自去年底,因法定工時縮減至每周40小時修法後,按協議內容勞基法施行細則便刪去七天國定紀念休假日,勞工團體為聲討回復七天休假日之聲浪就不絕於耳,不僅信誓旦旦要討回也喊要休足二天之星期例假日,直籲政府應全面施行周休二天為「例日」,至今問題仍引起社會紛擾不已。

然在此之際,究論平均勞動六、日應休一日為 「例假」,亦或確立七天周期中應有二天為「連續例假」,才是妥善呢?如果台灣經濟實力與人均實質所得不能同時提升前,恐怕產業資方難應合,勞團喙促亦恐難平靜,是否兩敗俱傷,非台灣之福?

按筆者之經歷,長久以來政府對於國內相關勞動法規之修訂,或於勞工勞動權益上之政策調整,無不先以「勞資和諧」前提下共商研議。過去無論是調漲基本工資、增加時薪,縮減正常工時、增訂勞工假別、調升勞保投保薪資級距等等,總是以產業競爭與勞動權益間為相互考量取得平益,政府常也扮演中間人如和事佬之角色穿梭資方與勞團間,試圖盡力做好說客謀合二造之訴求,並期以取得雙方最大共識及公約數後,才進行相關修法工程與制定程序。

遺憾的是,近日因工時縮減刪除七天紀念休假日後,現朝政府卻因不敵勞團抗爭擬恢復施行,引起資方工商團體一度不滿。猶未平息之際,再掀周休二日紛爭,擬將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應休一日為例假日恐更修為二天例假日,禁止事業單位雇主不得於星期六使勞工出勤排入正常工時或彈性工時來加班,此舉再度引發產賭場酒店業工商團體資方不滿,自此拒絕再出席會議關閉協商。造成過去十數年來好不容易辛苦建立勞資和諧的氛圍,於近日幾次重大事件功虧一簣中瓦解了。

何謂休息日、例假日?

按勞基法第30條第1項所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因此只要是勞工工作超過正常工作時間周內40小時以外,都應該是休息時間。所以以一般常態出勤工作時間為規律周一至周五工作天,而星期六便為休息日;另因同法第36條已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所以星期日長久以來即為勞工所稱之「星期例假日」。顧名思義即為每一工作週期後為固定的、常態的假日,稱為「例」。然而服務業或其他行業因營業性質不同則休息日或例假日就不一定會落在星期六、日。

何謂一例一休或二例

「休息日」與「例假日」在定義上之最大差別,是在於過去按相關規定,企業雇主於正常工作時間外之休息日(星期六)有使員工出勤工作時,則視為加班,應給付勞工加班費。而例假日(星期日)依規定是不可以使員工工作的,即使雇主願意給付假日雙倍以上之工資也都是違反規定,除了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故。然目前各界論議得沸沸揚揚之「一例一休」是指七天內有一天為休息日,一天為星期例假日。另議論的「二例」則是指一週七天內要有二天(星期六/星期日)皆為星期例假日。

彈性工時因應產業需求

揭前,由於國內產業性質不同,行業類別差異甚大,所需雇佣工時樣態亦有不同。如服務業或其他交通、觀光、餐飲、休閒等行業則就不一定都能休在星期六及星期日為例假日,視其產業特性目前法源尚可分別依法施行二週、四週或八週彈性工時。

1.二周彈性

目前勞基法訂有二周彈性工時以因應產業需求,讓經營者自主調整。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視為二週彈性工時。

2.四周彈性

同法第30-1條第1項第1款明訂:「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視為四週彈性工時,依行業別。

3.八周彈性

同法第30條第3項亦有明定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視為八週彈性工時,依行業別。

耑此,筆者認為,於職場實務上,若要硬性立法圈定一週內有二天皆為星期例假日,則恐怕無法讓不同產業或行業別適用。在目前人力招募困難、低階工作本勞無意願下,人力頓時恐亦無法快速補齊。或可能就是部分行業要減少服務時間,如百貨、商店、加油站等提早在下午五點打烊,星期六日不營業。觀光、餐飲、休閒事業則勢必被迫僱用部分時薪人員,以切割雇佣時間,則將造成部分工時工作者增,月薪人員者減。其結果是,一直以來國人想期待薪資成長恐亦又是緣木求魚了。維持一例一休為工時制度,給予事業單位自主之經營管理權,讓國家商業活動更具彈性與競爭力,不失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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